关于举办2015中国技能大赛——首届陶瓷成型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5/8/22 23:30:4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陶瓷协会、财贸轻纺烟草(轻工、轻纺)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技能水平,进一步激发陶瓷行业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创一流的工作热情,促进我国陶瓷行业的技术交流和技术创新,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共同举办2015中国技能大赛——首届陶瓷成型职业技能竞赛(简称“首届陶瓷成型职业技能竞赛”)。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本届竞赛列入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计划(人社部函2105[38]号),定为国家级二类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成立首届陶瓷成型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审组和监审组等工作机构。办公室负责竞赛的计划、申报、筹备、赛务组织及宣传总结等工作;评审组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评分标准的制定、考试命题、技术争议裁决以及预赛阶段的技术指导,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的评审裁判等工作;监审组负责决赛全过程监督,并受理参赛团队提出的申诉等工作。评审组、监审组由组委会邀集有关专家和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机构人员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竞赛组织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市”)陶瓷协会和产业工会积极配合,广泛发动陶瓷企业和职工参加竞赛活动。遵照竞赛要求,各赛区组织单位认真制定预赛实施方案,做好预赛阶段的比赛和决赛选手的推荐工作。通过开展岗位培训、技术练兵、职业技能鉴定等,引导和带动行业广大职工钻研技术业务,立志岗位成才,推动陶瓷行业建立和完善促进技术工人成长成才的长效机制。 (二)决赛由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三、竞赛工种 陶瓷滚压成型工、陶瓷拉胚工、陶瓷雕塑工。 四、竞赛内容 首届竞赛内容以陶瓷滚压成型工、陶瓷拉胚工、陶瓷雕塑工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为基准,竞赛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占30%;实际操作占70%。 五、竞赛流程 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 预赛 预赛分多赛区进行,由各省区市陶瓷协会牵头,会同当地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组织实施。各省区市没有陶瓷协会或者有陶瓷协会但没有条件组织预赛的,可由当地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没有组织单位的省区市的选手,可报名参加临近省区市组织的预赛。 经与各省区市陶瓷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沟通,根据行业分布及生产情况,最终确定11个赛区及赛区预赛组织牵头单位。请各省区市的陶瓷企业到相应的赛区预赛组织单位报名参赛。 预赛具体时间由各省区市陶瓷协会和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协商确定,另行通知本赛区的参赛单位和选手。 (二) 决赛 决赛拟定于2015年10月中旬在江西景德镇举行,由江西省人社厅、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承办。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各赛区参加决赛的选手名额由大赛组委会按照全国各地区陶瓷产量、企业数量、职工人数等综合因素确定(见附件3)。 各赛区以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两部分的总成绩,综合评定推荐参加决赛选手,于9月30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决赛选手推荐报名表见附件4)。 六、奖励办法 (一)在全国决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报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奖牌,同时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由中国轻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证书。 (二)在全国决赛中获得第四至十五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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