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0/5/10 0:04:18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中轻联 [2010] 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轻工行业部门(局、行管办、公司、联社、联合会、协会)并陶瓷行业协会: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于2002年至2003年联合开展了首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评选。这项工作极大促进了中国陶瓷文化艺术和陶瓷产业的繁荣和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近年来,行业中要求继续开展陶瓷艺术大师评选的呼声强烈。在征求各省市陶瓷协会意见的基础上,现决定于2010年进行第二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评选工作,并成立第二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为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负责评审日常工作。日前,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了评审办法,确定了评审时间和地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申报时间为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 申报人需详细、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见附件)。
三、 各省(区、市)陶瓷协会具体负责当地的报名初评推荐工作,2010年7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申请人的书面申报资料报至评审工作办公室。没有成立陶瓷协会的省(区、市),请省(区、市)轻工行业部门协助通知相关人员,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两名中国陶瓷艺术大师(或大学陶瓷艺术专业教授)推荐,直接报送至评审工作办公室。
四、 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查资料,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复评人员,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 复评人员需提交3件作品参加最终评选。复评人员名单及寄送参评作品的时间地点由评审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 申报表需提供电子版(申报表样式可在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网站http://www.ccianet.cn的“下载中心”下载)及书面资料各一份(电子版请发送至dashipingshen@sina.com邮箱)。
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傅维杰 010-65590183转11 浦永祥 010-65590183转27
张彩华 010-65590184转25 陈 莲 010-65590184转20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办法
2、第二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申报表
申请表封面.doc申请表.xls
附件1
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继承、保护和发展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陶瓷文化和艺术。
2、通过对有杰出贡献的陶瓷艺术工作者授予荣誉称号的办法,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鼓励他们传承创新、不断开拓、繁荣陶瓷文化,促进中国陶瓷艺术、陶瓷产业 的提升和发展。
3、在评选中,对坚持并认真传承濒临灭绝的传统陶瓷技艺的人员给予关注。
二、工作原则
评审工作将坚持上级领导部门指导和监督、行业协会为主体,组织行业内一流专家评审,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评选工作。
一、 成立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及顾问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部分省市陶瓷协会领导及业内专家组成,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具体评审组织工作。
三、组成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由业内具有良好职业道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中华汝瓷网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