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新,字宪周,明汝州东大街(今外贸公司东隔壁)人。万历五年(公元1577年)中进士后被任命为山东冠县(今聊城)县令,因政绩突出升为给事中,在宫中的兵、礼两科先后任职,负责侍从、规谏及稽察六部百司等事。他不阿权贵,敢于对社会弊端条陈上疏,对皇帝直述己见。曾大胆揭发考场中的舞弊现象,又谏议停止宫内太监们无谓的“内操”,对廊清考场、严饬宫禁起了一定作用。他还荐用正直无私的邹元标、孟一脉等人为提意见的“言官”,使一些宵小咋舌,佞人敛足,促进了朝政的改革。
在他的《请改折漕粮疏》中,痛陈漕粮运送中“部解”、“歇斗”、“放揭”等弊,以致开封、河南(洛阳)、归德(商丘)三府及汝州大户败家荡产,准备逃往外乡,给国计民生带来很大灾难。根据此情况,他提出“改纳折色”(把应纳的粮不往北京运,而折成银子就地交纳,把银子运往北京再买粮)和“互相代纳”两种办法,即利国又利民。因他的建议有理有利,朝廷果然采取了他的办法。
张维新善诗,遗作甚多,《汝州全志》中辑录不少。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他和知州方应选(主编)合编的《汝州志》出版,可惜已成孤本,存于日本宫内省图书寮,国内仅有胶卷本。
张病故于家后,族人为他建立祠堂(即色织布厂),那条街也因此名为“张公巷街”。